年新修《著作权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对“作品”定义作出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
新旧著作权法对比
短视频被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对广大创作者来说是一大利好,不过同样,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变成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新修《著作权法》对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我们可以看到,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决定,故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也是如此。而根据短视频生产方式的不同,著作权归属也有所不同。
短视频按照内容产生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用户生成内容,即UGC(UserGeneratedContent)
在UGC方式下,短视频一般为普通用户所创作,如果其未与第三方达成著作权转让的约定,则该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于该用户。
大部分草根创作者或者早期的网络红人的短视频创作均为UGC方式,创作出的短视频著作权大部分属于创作者自己。
第二种是专业生成内容,即PGC(ProfessionalGenerateContent)
随着进入短视频领域的创作者越来越多,普通用户突围越来越难。一个人创作相较于专业团队的技术劣势明显。所以,大量UGC(用户生产内容)个人或团队要么转型PGC(专业生产内容),要么加入到各大机构。
通过PGC方式产出的短视频大部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甚至需要不菲的资金支持,一般由专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某些个人甚至某些专业性团队创作完成。
故通过PGC方式所产出的短视频,著作权一般归属为委托者,即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由暴走漫画出品的《暴走大事件》、由原创视频自媒体——飞碟视界传媒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品的《飞碟说》等网络短视频节目。由于这些视频节目的专业度高,投资量大,故其著作权归属于制作人,即出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背后逻辑和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归属相似。
第三种则是专业性用户生成内容,即PUGC(ProfessionalUserGeneratedContent)。
PUGC短视频生产模式的特点是以UP主本人为视频核心,利用专业团队辅助内容生产,以内容作者共同体的身份参与平台发布流程。
相比于UGC方式的不稳定,PGC方式的距离感,通过PUGC方式产出的短视频更能与观众拉近距离,更加亲切,给观众一种幻想,即内容是由某个或几个人独立完成。
而在PUGC方式下,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更为复杂,需结合以上两种方式分不同情况讨论。
如果该专业性用户与第三方达成著作权转让的约定,则按约定进行转让,若没有与第三方形成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著作权归短视频的创作者即该专业性用户所有;
例如知名网络红人李子柒,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团队中除了她就只有一位助理和一位摄影师,其他二人的日常工作便是协助李子柒完成视频的拍摄。而签约的短视频MCN公司微念科技(一家擅长通过短视频孵化KOL成为IP的文娱跨消费公司),只是帮忙处理日常事务以及品牌的推广运营,故产出的短视频著作权归属于李子柒本人。
如果该专业性用户为了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任务或者是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体现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并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该短视频则应归属于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而专业性用户有可能根据其在短视频创作者担任的角色享有表演者权或其他权利。
而另外的一个B站百大UP主极速拍档则是由车影工厂孵化而成,Jacky和小乔以及幕后的主编大宇宙共同创作视频,但是其设备及资金大部分由车影工厂提供,并且视频是为完成车影工厂的理念,即打造激情、专业和趣味并重的汽车节目。故极速拍档的视频著作权应归属于制作者车影工厂。
参考文献:
[1]齐立文,宋晓亭.短视频的著作权法保护:依据、定位及救济[J].海峡法学,,22(04):-.
[2]关梦颖.用户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浅析[J].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01):-.
[3]田元.智识的协商:PUGC视频社区知识类作者的内容生产[J].新闻界,(02):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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